没时间回老家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了解一下
国务院日前作出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根据批复,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实现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跨省通办”。
资料显示,自2021年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根据“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安排,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了《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24日,试点地区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个适应人口新形势的便民措施。”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表示,当前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异地工作生活居住已成为常态,按《婚姻登记条例》以前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者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在试点区域,改革性地增加了一个选项,即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这样就极大方便了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的婚姻登记。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近期的体育发布会上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提升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自实施“跨省通办”以来,各地政务信息平台中公民婚姻登记信息调用频次仅次于人口基础信息,而且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地域和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壁垒,实现了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审查,畅通了涉婚姻信息流动,推动了电子政务服务创新。
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要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
“这一调整正是对《决定》在婚嫁方面的落实。”宋健认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有助于解决流动人口的结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加结婚登记对数、提升结婚率。
据了解,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那么,婚姻登记由“跨省通办”到“全国通办”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在体育发布会上表示,要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要进行修订,二是要有婚姻登记数据、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员力量配置等基础支撑。
“随着各地相关信息系统和工作制度有效衔接,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有望从试点走向全国推广。”宋健说。
如何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中避免重婚、骗婚现象?
王金华表示,民政部门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完备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验。
“民政部门还将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婚姻当事人签署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承诺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王金华说。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